2012年5月17日 星期四

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等候育三分鐘者,應關閉引擎

1.機動車輛於道路、公私立停車場及其他提供機動車輛停放、接駁、運轉之場所所停車   怠速等候三分鐘者,應關閉引擎。
2.市府環保局規劃3月1日至5月31日為勸導宣傳期,自6月1日起採重點區域稽查開單告發。
3.相關法規可至市府法規委員會查詢  http://www.laws.taipei.gov.tw/taipei/lawsystem/news.js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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