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2月7日 星期二

鐵路平交道安全宣導標語

1.路經外縣市平交道,如遇警鈴已響、閃光號誌已顯示,請勿強行通過。
2.若汽車駛至外縣市鐵路交通平交道前,如前面有車輛時,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後,使得通過。
3.路經外縣市平交道,禁止在平交道超車、迴車、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。
4.路經外縣市平交道遇有障礙時,應立即下車按下警報機柱旁紅色「緊急按鈕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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